扫路车安全防护
1、只有熟悉本扫路车的操作保养要求,并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才允许驾驶本扫路车;
2、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注意事项和保养要求;
3、扫路车在按本说明书规定完成新车磨合期限后,方可投入正式作业运行;
4、扫路车保持清洁,全部机构完整,无损坏现象,不允许带病作业;
5、启动前,扫路车周围应无影响安全的障碍和人员,扫路车作业时应打开后箭头灯;
6、需要翻起垃圾箱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应用支撑杆可靠地支撑。严禁无保护支撑在垃圾箱下工作;
7、副发动机运转时,不许接近进行检修;
8、垃圾箱门未打开时,不允许倾翻垃圾箱;垃圾箱翻起后,严禁移动车辆;
9、吸嘴未收起时,严禁倒车作业;
10、熄火前应将发动机低速运转2-3分钟,严禁发动机长时间高速运转后突然熄火;严禁发动机未冷却时,用水冲洗发动机;
11、扫路车产品动输时,应以自驶或拖曳的方式上下车船。如必须使用吊装方法装卸时,应采用可靠的专用吊具,以免损坏产品。